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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国内多所高校发布的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予以明确公务接待中的餐费标准。武汉科技大学新修订的《武汉科技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介绍,一般公务接待中,接待对象来访期间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。确因工作需要,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一次。院士专家、省部级干部不超过200元/人/次,其他人员不超过150元/人/次。同一批次接待人员,按照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。另外,外宾宴请及日常伙食招待应当注意节俭,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。外宾来校期间,宴请不得超过2次,一般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控制,冷餐、酒会、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、100元、60元;日常伙食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控制(以上标准含酒水)。西安工程大学近期印发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也提出,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的,每批接待对象可安排一次公务用餐,省部级、院士及其随行人员,人均总费用不超过160元;厅局级、教授及其随行人员,人均总费用不超过 140元;县处级及其他人员人均总费用不超过120元。伊犁师范大学办公室网站4月挂出的《伊犁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(修订)》显示,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。
消息来源: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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